工作职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形势与政策”课),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校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计划。

3.组织协调管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研究及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建设工作。

4.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5.制定和完善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特点的集体备课制度、教师听课互评制度、集中命题制度,探索考试评价方式,创新教学模式,培育推广形式新颖、效果良好、受学生欢迎的教学方法。

6.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专业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研究开发网络思想政治建设教学资源,完成全校师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辅导、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法治宣传教育、道德讲堂、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指导学生社团,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培养。

8.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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